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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应由到会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由董事签字的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

(3)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

(1)填妥《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

(2)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

(3)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分公司的:

(1)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名称变更的:

(1)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已注销的:

(1)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1)股东大会决议作出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下两项仅限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办照网 www.banzh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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