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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自由港对华投资情况

自由港对华投资情况


  自由港主要包括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西萨摩亚和毛里求斯。2006年,四个自由港在华投资新设立企业4106家,合资金额375.25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59.13亿美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62.51%、63.53%和59.02%。2006年四个自由港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9.9%、19.37%和25.26%。


  2006年,在四个自由港对华投资的4106个企业和159.13亿美圆实际外资额中,实际资金来源于香港的企业为2298个,实际使用金额89.07亿美元,占55.97%;来源于台湾省的企业为1026个,实际使用金额5.39亿美元,占24.72%;来源于美国的企业为349个,实际外资额13.54亿美元,占8.51%;来源于欧盟的投资项目243个,实际外资额9.41亿美元,占5.92%;来源于韩国的企业为21个,实际外资额0.83亿美元,占0.52%;来源于日本的企业为11个,实际外资额045亿美元占0.28%。     

截至2006年底,四个自由港在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24460家,合同外资金额1831.17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798.69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总量的4.12%、12.38%和11.66%。以实际使用外资累计金额计算,四个自由港对华投资总额列第2位,仅次于香港。


  (一)自由港在华投资地区分布情况

  2006年,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西萨摩亚和毛里求斯四个自由港在东部地区新设立企业3514家,合同外资金额315.79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38.78亿美元,在全国利用来自四个自由港的外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76.62%、74.45%、75.56%。


中部地区新设立四个自由港投资企业334家,合同外资金额31.12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1.91亿美元,在全国利用来自四个自由港的外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8.13%、8.29%、7.48%。


西部地区新设立四个自由港技资企业258家,合同外资金额28.34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8.44亿美元,在全国利用来自四个自由港的外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6.28%、7.55%、5.30%(图5.7.1—3)。


  
  (二)四个自由港对华投资历年变化情况



  1992年以来,四个自由港对华投资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其占全国的比重整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1992-2006年,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西萨摩亚和毛里求斯四个自由港对华投资项目数从9个增长到4106个, 占全国的比重从0.02%增长到9.9%;合同外资金额从7025万美元增长到375.25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从0.12%增长到19.3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从400增长到159.13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从0.04增长到25.25%(表5.7.1)(图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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