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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楼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由管理处出具意见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3-25 08:05 移动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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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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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楼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由管理处出具意见
居民住宅楼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是否可以由管理处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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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的意见,因此不能由其他管理部门出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只能由全体业主签署意见后,才能办理相应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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