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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前期资金汇出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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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境外投资前期资金汇出的操作规程
1、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汇出及管理
主要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审核要素授权范围注意事项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
1、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
2
、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
、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4
、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
5
、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它材料。
1、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境外企业注册费、 开户费、支付境外中介机构报酬等费用。
2
、对每个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汇出的开办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万美元。
1、所投资境外项目是否已获得主管部门的 批准,并通过了外汇局关于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查。
2、审核无误后,出具相应的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核准件,投资主体凭以办理前期资金的汇出。
1、由境内投资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及辖内支 局按属地原则办理。
2
、对于有多个投资主体进行投资的项目, 由原进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初审的分局及辖内支局按属地原则 办理。
1、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
2
、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 额度之中进行管理。
3
、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将前期资金使用及划 转情况报原核准汇出的外汇局备案。
 
2、履约保证金项下前期资金汇出及管理
主要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审核要素授权范围注意事项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
一、境外账户开立
1
、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 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
2
、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
、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4
、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 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 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
5
、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金汇出
1
、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
2
、境外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材料;
3
、试点分局出具的购付汇核准件。
1、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主要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或合同约定为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提供资金保证。
2
、核定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境外专用账户的限额 和期限,应当 以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规定及股权收购双方的关于缴纳保证金 的协议为依据。
1、项目所在国相应账户的有关管理规定。
2、项目所在国对 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股权收购双方关于缴纳保证金的协议。
3、审核无误后,出具相应的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核准件,投资主体凭以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
1、由境内投资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及辖内支 局按属地原则办理。
2
、对于有多个投资主体进行投资的项目,, 由原进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初审的分局及辖内支局按属地原则 办理。
1、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境内投资主体的名 义开立,并优先选择中资银行境外分行开户。
2
、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3
、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 额度之中进行管理。
4
、经核准在境外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使 用完毕后,或者划转到设立成功的境外企业账户后,或者境外企业 未设立成功、 专用账户内资金按要求调回境内后,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关闭该账户,并将有 关情况报原核准开户的外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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