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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代表处首代

变更代表处首代
变更首代,变更代表处首代,变更首席代表,代表处首席代表变更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首席代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代表/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
4*、外派机构的派出函和劳务合同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6、登记证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6、第4项适用于不具有境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7、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办照网  www.banzh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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